公告:
欢迎访问台州育华(七大校区)官网!2026年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报名工作已经拉开序幕,有意向今年报名的学员请抓紧联系我校报名,以免错过。咨询电话:0576-88195000 0576-88195005 18906566101[沈老师] 18957602815[叶老师]
2026年08月15日
星期六
农历七月初三
学校网站在建设中,给大家带来不便,请谅解。
18957602815 (叶老师)


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考勤与请假的管理规定

文章来自  >  宁波大学文件通知      |       返回首页      |       2024年11月19日       763人次

根据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管理规定:
1、学生因病、因事不能上课和参加实验、实习、考核、军训、公益劳动及集体活动等必须办理请假手续,否则作为旷课、旷考处理。
2、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,经批准同意后生效。确因特殊困难事先不能请假者,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,否则作旷课处理。
3、学生请假半天者(含4课时),由班长审批,做好请假记录并报告任课老师和班主任;请假在1-3天者(含20课时)由班主任审批;请假在3-7天者,由班主任报学历部负责人审批。
4、由于函授、业余学习面授时间短、任务重,因此一般不准许请假,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面授的,应提供相关证明。
5、请假者必须及时销假。病假者,需凭医院出具的证明销假。
6、学生上课考勤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负责。班主任要及时与缺课学生联系,督促学生按时上课,并每周一次将缺课学生情况报学历部负责人。
7、学生是否按时上课是评定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。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1/3者,取消其该课程考试资格,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须通过重修方能参加该课程的考试。
8、对旷课的学生,情节严重的按《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生违记处分办法》规定执行。
9、本规定经学院2017年第21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,从2018级开始执行,由学历部负责解释。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。


上一篇: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
下一篇: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实习的若干规定
 
相关新闻
·宁波大学高等学历教育学历证书及毕业生档案内容说明

·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制度汇编2024版

·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常见问题解答

·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

·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考勤与请假的管理规定

·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实习的若干规定

·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管理规定

·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重修及课程替代的管理规定

·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免考及进修课程学分认可的

·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管理规定

·宁波大学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

·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生违纪处分办法(修订版)

·宁波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

·宁波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办法

·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
特别推荐    
育华学校常年招生项目 育华学校常年招生项目

·台州育华(学历教育)招生各高校备案表
·规范办学守初心 年检护航促发展——黄岩区教育
·2026年成教学历(高起专/专升本)报名中!
·育华学校常年招生项目
·以新发展理念,引领高质量发展——2024年度宁波
·如何从学信网下载电子注册备案表?
·台州育华教育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
·社会是如何看待成人学历文凭?学历不只是一张纸
·职称认定和职称评审的区别是什么
·嘉兴学院召开2021年继续教育函授站(点)工作会议
最新新闻    
·台州人注意!学历提升(专科/本科),认准官方
·官宣喜报|四大高校教学点全部顺利通过2026教育
·官宣喜报|四大高校教学点全部顺利通过2026教育
·喜报|热烈祝贺我校20位学员荣获浙江工商大学20
·逐光圆梦,薪火廿载|台州育华教育24级毕业生圆
·以终身学习之志,赴时代奋进之约—嘉兴大学继续
课程列表    
·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(专科)教学
·丽水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(专科、本科)教学计
·嘉兴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(专科、本科)教学计
·宁波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(本科)教学计划目录
·浙江工商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(本科)教学计划
·浙江农林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(本科)教学计划
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(高中起点专
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(专科、